河北 石家庄、保定等四市试点驾照直考
据新华社报道 2009年2月,河北省公安厅推出10项便民举措。其中有内容涉及车管:在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四个试点城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公民,可直接到所在市车管所报名参加考试。从2月27日开始,石家庄市交管局驾驶人考试中心已开始受理驾照直考报名,不少市民前去报考。根据规定,直考驾照的考试费是495元。
湖南 去年在湘潭试点,今年计划全省推行
据《人民日报》报道 湖南省计划在2011年全面推行通过电话、互联网直接受理申请驾驶证报名预约考试。这种方法俗称“直考”,即考生可不通过驾校报名申请驾驶证,自由申请驾驶证考试。去年1月开始,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在湘潭市试点驾照“直考”。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直考”旨在保护考生自由申请驾驶证的合法权益,方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方式,但不意味着不经过严格培训或不按照标准进行驾驶训练就能顺利通过考试。据介绍,湖南公安交警部门计划统一配备考试车辆,改变当前征用驾校教练车开展考试的模式。
而按照公安部规定,汽车驾驶考试项目共有23项,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操作要领和技巧。湖南省交警部门规定,只有在设置了这些项目的标准化训练场地内进行系统训练,熟练掌握考试项目操作流程和要领后,才能通过电话、网上报名预约考试。
出台背景
湖南挑刺师生掀翻红头文件法制办采纳意见,“直考”得以推行
考驾照,必须先去驾校培训,这种“驾照捆绑驾校”的模式被称为“驾考合一”。湖南省“驾考合一”体制来源于一份政府部门颁发的“红头文件”,即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二条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受理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报考手续”。这就意味着,公民要想考取驾驶证,前提条件是先到驾校培训。“这份文件是典型的违法‘问题’文件,应该予以废除。”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说。
2008年年底,欧爱民等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请求省政府法制办对《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他们认为,暂行规定两方面违法:一是违反上位规定,公安部第九十一号令只对公民申领驾驶证规定了身体和年龄两个条件,并不要求必经驾校;二是违反行政许可法,增设了法律所没有的许可条件,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不能强制性培训。
2009年1月8日,湖南省法制办回函,表示此事涉及到上位法问题,已向国务院请示,要待国务院答复后再做处理。
2009年4月14日,欧爱民等人得到省法制办表示采纳其意见的正式复函。随后,湖南省法制办向省公安厅、交通厅发出了停止执行《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函,这意味着在湖南,民众可以直接报考驾驶证。
在通过多方渠道得到的湖南省法制办发给省公安厅、交通厅的函中,记者还原出了关于此次“驾考合一”审查的具体过程:国务院法制办在接到湖南省法制办的专题请示后,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多个部门的意见,最终作出答复:公安交警不受理未经机动车驾驶机构培训的人报考没有依据。湖南省法制办据此对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复函,并要求省公安厅、交通厅停止执行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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